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》
文章摘要: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,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”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“十四五”时期“三农”工作的重点。但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乡村利益主体多元化、诉求复杂化,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仍然面临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、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、司法服务还不适应、法治环境建设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,这就必须完善涉农领域立法、规范乡村领域执法、健全乡村法律服务体系、增强乡村普法的有效性,多管齐下破困境,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、利长远、固根本的保障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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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作者:汪恭礼
论文DOI:10.13880/j.cnki.cn65-1210/c.20211015.003
论文分类号:D922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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